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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人大来我区开展养犬管理条例立法调研

时间:2020-11-02 11:28来源:未知 作者:龙泉驿人大办公室 点击:
规范文明养犬,立法引导先行 成都市人大监司委主任委员宋志斌率队来 我 区 开展《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立法调研 建议将农村家养犬与城市宠物犬分类管理,适应城市发展需要,保

 规范文明养犬,立法引导先行

——成都市人大监司委主任委员宋志斌率队来

开展《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立法调研

 

“建议将农村家养犬与城市宠物犬分类管理,适应城市发展需要,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

“建议加大宣传力度,倡导文明养犬,禁止遗弃行为,为狗狗和他人负责。”

“建议将共建共享社会治理新理念纳入犬只管理,改变‘九龙治水’的现状,提升监管效能和社会效果。”

  这是在我区开展的《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立法调研过程中,各界人大代表提出的部分建议。

1028日,成都市人大监察与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宋志斌率队来到龙泉驿区,就修订《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开展立法调研。成都市社科院院长陈蛇参加调研,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童家智、区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张玉良陪同。

调研组一行召开座谈会,集中听取了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和龙泉街道、大面街道相关负责人就犬只管理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随后,调研组深入龙泉街道芦溪河社区、大面街道好日子社区开展专题访谈,与群众面对面倾听他们对养犬管理的看法和心声。

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养狗已经成为相当一部分家庭的一种生活情趣,甚至被视作时尚。现行的《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于200910月通过,于201071日起施行,对于养犬的管理条件、申请程序和法律责任都做了明确规定,从法规层面规范成都的养犬活动、治理犬害。但条例实施10年来,犬只数量的不断增加,城市不文明养狗行为仍然屡禁不止,因违规养狗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也越来越突出。部分条款也相对滞后,无法适应当前养犬管理的需要。

调研组认为,各相关部门、街道、社区、物业公司及群众代表都结合职能职责和个人实际提出了切实际、接地气的意见建议,为立法提供了重要参考,调研取得了明显成效。宋志斌主任委员指出,修订《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要坚持民主立法的价值取向,使社会公众参与和监督立法全过程,充分反应民意、广泛集中民智,才能使法规充分体现和表达老百姓的意志,成为一部兼顾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权益的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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