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任闻宇主持会议,副主任蔡本刚、沈越、童家智、程刚、卢河英出席会议。
图为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会场
会议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审议了成都市龙泉驿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宜,决定于2018年2月6日在龙泉驿召开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会期预计4天。
会议审议了《成都市龙泉驿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送审稿)》《成都市龙泉驿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区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的实施意见(草案)》《成都市龙泉驿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免及主任、副主任、委员宪法宣誓有关事项的决定(草案)》,审查和批准了《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张明,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办、区财政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各镇(乡)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和不是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区人大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同时,结合会议议题,邀请了6位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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