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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四川省集体经济组织条例》

时间:2022-10-22 09:21来源:未知 作者:龙泉驿人大办公室 点击:
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四川省集体经济组织条例》执法检查 10月20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兵带领区人大农业委全体成员和部分区人大代表,对我区贯彻实施《四川省集体经济组织条例

 

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四川省集体经济组织条例》执法检查

10月20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兵带领区人大农业委全体成员和部分区人大代表,对我区贯彻实施《四川省集体经济组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同安街道阳光村、大面街道东洪社区,通过问询交流、听取汇报等方式,重点对《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扶持和监督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广泛听取相关部门、人大代表和基层干部群众对《条例》深入实施的意见建议。

检查组对我区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方面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指出,要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运用,将其纳入村干部培训内容,规范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运行、管理;要总结先进经验,加快研究出台可行性高的配套政策,为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要强化创新驱动,分类施策,注重完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集体经济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农村集体经济进一步发展壮大,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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